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安排,示范区党工委六个巡察组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6月4日,对27个区直部门和5家国有企业等32个单位开展为期50天的集中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开展本轮巡察工作,要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重点检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环保攻坚”、“六稳”、“六保”等其他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部署要求的重点中心工作和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立足我区实际和被巡察单位职能业务特点,紧扣“三个聚焦”,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渠道
(一)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教育局(延伸巡察区属公立学校若干)、审计局、焦作示范区创新创业中心(含焦作高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受理举报电话(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16639108408。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jzsfqxcb1@126.com 。
举报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门口、李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门口和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地均设置有举报箱,欢迎举报。
(二)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爱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科学技术与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焦作市示范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含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示范区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受理举报电话(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16639108481。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jzsfqxcb2@126.com 。
举报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门口、李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门口和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地均设置有举报箱,欢迎举报。
(三)示范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政法委(信访局)、城改办、开放招商和投资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人大联络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受理举报电话(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16639108472。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jzsfqxcb3@126.com 。
举报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门口、李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门口和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地均设置有举报箱,欢迎举报。
(四)示范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综合办公室(深改办、政策研究室、机要保密局、接待办)、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群团工作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受理举报电话(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16639108446。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jzsfqxcb4@126.com 。
举报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门口、李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门口和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地均设置有举报箱,欢迎举报。
(五)示范区党工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对象: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焦作数字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宣传部(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明办、网信办)、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受理举报电话(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16639108482。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jzsfqxcb5@126.com 。
举报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门口、李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门口和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地均设置有举报箱,欢迎举报。
(六)示范区党工委第六巡察组
巡察对象:组织部(除组织业务以外的人社局、编办、区直机关党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延伸巡察乡镇卫生院若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协联络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受理举报电话(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16639108480。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jzsfqxcb6@126.com 。
举报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门口、李万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门口和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地均设置有举报箱,欢迎举报。
三、注意事项
根据巡察职责,示范区党工委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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