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圆满结束,共招收小学生12090人;初中生8096人。现将招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
2022年是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后,首个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减负提质的重要环节,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今年的招生政策。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各项招生工作事宜。各学校也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以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切实制定好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宣传好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严查非法办学行为。
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国家办学主体和公益属性,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与划片区定开展招生工作,原则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确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全面推行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五)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深入宣传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结合片区内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应入尽入”。
2.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家庭学生关爱。各学校认真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做好片区内残疾适龄儿童的摸底情况,要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进入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有能力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
(六)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2.严格择校生管理。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凡招收的七年级新生到政策规定的招生范围外学校就读(随迁子女、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南水北调拆迁安置和棚户区改造按照政策安置的学生、因片区内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相对就近学校的学生除外),三年后中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具备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不享受分配生待遇。未经示范区教体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招收片区外学生。就读或直接被认定取消其在该校的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
3.严格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七)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要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让招生政策深入人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宣传版面、宣传单、宣传专题片等形式,将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政策措施在学校醒目位置及主要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城区学校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及时向家长和社会人员解读招生政策,任何小学不得拒绝片区初中学校进校宣传。通过宣传,争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着力宣传好国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和资助政策,帮助解除后顾之忧。
(八)加强招生监督问责。
区教体局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督导检查。各中心校、区直学校要设立服务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区教体局设置了招生服务及举报电话:312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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