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法人变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高新区怀庆路食药监大院
联系人及电话:白鹭 3970007
附件:高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法人变更意见审批表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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