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焦作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焦作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债券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焦作高新区2024年第二批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表.xlsx
附件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第二批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的公告.docx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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