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规定,经过创业实体法人申请,焦作市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焦作市高新区符合享受创业运营补贴条件的26名人员明细(见附件)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 0391-8866466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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