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焦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焦政〔2022〕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焦作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
二、对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综合办公室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确保决策承办单位履行程序的质量和进度。
三、法制部门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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