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近日,示范区组织人社局按规定给予首批2名创业大学生发放共计1万元的创业(开业)补贴。
政策明确,初次创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可向区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
此次补贴发放,区组织人社局通过对申请大学生创业个体进行摸底调查、走访经营场所、对拟发放创业补贴者公开公示等措施,杜绝了冒领、乱领创业补贴现象,提高了我区大学生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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