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将2014年和2015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6120元进行发放。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鼓励4050、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一项惠民政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有关政策可以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受享受三年的限制,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按《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1】293号)执行。
区组织人社局对所有申报对象逐一审核,层层把关,确保递交上来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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