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做好示范区201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5-07-02 发布者:管理员

        2015年6月30日,示范区农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201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初级认定。

       评审委员会严格依据《焦作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焦作市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焦作市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2014年度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进行了成绩考核和资料审核。各评审委员逐一审阅了认定对象的申请表、个人档案、培训台帐、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成绩、考试试卷等相关资料,并对培训学员进行了随机回访调查。经过认真广泛的讨论和综合评议,最终认定了162名评选对象符合生猪生产经营型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的条件和要求,50名评选对象符合设施蔬菜经营型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的条件和要求。通过认定的培训学员名单将在示范区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212名培训学员将被正式认定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区农办将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发放工作,并按照省市的相关政策,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科技支持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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