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国税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收入
发表时间:2015-07-07 发布者:管理员

        新区国税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首要工作来抓。1-6月,新区国税局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4628万元,同比下降6.81%,减收997万元,占目标任务41.56%,短收2972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9923万元,同比下降 12.40%,减收1404万元,所得税完成4705万元,同比增长9.47%,增收407万元;中央级完成9088万元,同比下降11.97%,减收1236万元,地市级完成673万元,同比增长475.21%,增收556万元,县区完成4867万元,同比下降6.10%,减收316万元。短收1675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5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