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分局:举办2015年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发表时间:2015-08-18 发布者:管理员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示范区司法分局于8月14日举办了2015年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以及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共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司法分局局长张杰主持,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志强出席并作了开班动员讲话。

   马志强指出,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人民调解为示范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随着社会形势不断变化,对人民调解员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各级人民调解员都要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种责任,把服务群众作为一种责任,在平凡而崇高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实现自身发展和事业进步的双丰收。

   培训还邀请了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史小利、市中院审监庭副庭长刘涛、示范区综治办副主任张亚楠为学员们进行授课。培训班重点讲解了人民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技巧以及调解协议的制作、信访工作条例解读以及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既有理论知识的剖析,也有以案说法点评,还有法官与学员的答疑互动,培训为参训的每一位人民调解员提供了一份丰盛的“充电”法制大餐,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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