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部署,2015年8月,全区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
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尽备。将全区科级干部列入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各单位一把手牵头负责,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区组织人社局,由区组织人社局汇总,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重新登记造册。
区组织人社局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依托各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登记备案人员,督促其将所持证件交由区组织人社局保管,8月底前完成集中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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