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示范区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正式实施
发表时间:2015-09-21 发布者:管理员

       日前,示范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据悉,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贯彻执行好这一政策,示范区从4个方面入手,着实开展农业三项补贴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印发方案。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农办、财政、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农业三项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下拨相关工作。另外,示范区还制定了《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二是核准面积,如实上报。各个乡镇、街道要按照《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样式(以下简称《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农业人口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银行一卡通卡号、联系方式、农户签字等内容),如实上报补贴面积。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一道,逐组逐户对主要粮食作物、种粮大户的面积进行核实登记,切实做到准确无误。

       三是积极宣传,阳光操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

在落实三项补贴工作中,各乡镇、街道积极利用广播,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真真落到实处。通过积极的政策宣传,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是适时公示,及时下拨,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积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随时摄取公示照片,数据传至农村工作办公室存档。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局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目前,示范区农业三项补贴工作正在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有序开展,月底有望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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