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焦作高新区管委会大沙河水质 改善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23 发布者: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大沙河水质提升改善工作部署,制定我区《大沙河水质改善管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11月12日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沙河水质改善管控工作方案

 

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是监控全市大沙河水质的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省定“十四五”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四类。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高新区2025年11-12月份大沙河水质改善管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新河孔村断面、大沙河东长位断面水质达到管控要求,主要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14mg/L、氨氮≤0.6mg/L、总磷≤0.2mg/L、高锰酸盐指数≤4mg/L、氟化物≤1.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2mg/L,其他指标稳定达标。

焦作市明仁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厂区)排水水质达到管控要求,主要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14mg/L、氨氮≤0.6mg/L、总磷≤0.14mg/L。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

1.做好大沙河及支流沿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重点污染源点位包括:黄河路小型污水处理站、朱庄村污水处理站、南西尚村污水处理站、苏家乡污水处理站,上述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必须达到管控指标要求。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城管中心、众惠水务公司

2.加强直排入河工业企业外排水水质管控,确保外排水水质达到市定管控要求。重点点位包括:焦作市明仁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厂区)。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中心

3.加强公安监管支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以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的监督管理,确保外排水水质达到市定管控要求。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二)加强城市管网溢流管控

开展沿河排放口上游雨污管网混错接、管网破损老化问题排查整治,对于出现混接、错接等雨污混排情况的必须进行深入溯源,查明污染源头并整改到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倾倒垃圾杂物现象,要立行立改,坚决杜绝降雨期间出现污水严重溢流现象。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城管中心、城建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管控

加强大沙河及支流沿河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沿河两岸农作物种植农药化肥使用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畜禽养殖粪污乱堆乱倒、向河道排放现象,减少农田退水对河道水质影响。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大排查、大整治

全面清查辖区大沙河及各支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支流方面重点关注新河两岸以及上游的排查和管控,对存在未办理排污手续的污水口、非降雨期间出现异常排水的雨水口、农村污水散排口以及汇水渠,全部采取封堵取缔措施,坚决杜绝污水直接入河现象。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河长制落实

区河长办牵头抓好河长制落实,指导乡镇(街道)加强乡、村级河长巡河,强化落实《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闭环工作机制,组织沿河乡镇(街道)分段包干,开展沿河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水葫芦等水草清捞,保持河道通畅、河流清洁。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河长办、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水质监测

配合全市落实地表水断面加密监测,配合保障现有断面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并按照市级管控要求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

完成时限:11月-12月期间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环委办、区河长办做好统筹指挥,加强与部门、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并及时提请市级河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抓好落实。

(二)加大督导力度。各级河长强化日常督导、巡查,乡级河长一周两巡检,村级河长两天一巡检,查出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上报至区河长办、环委办,整改成效由区环委办、区河长办共同认定,并定期进行通报。

(三)建立奖惩机制。根据涉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计分奖惩。参照《高新区2025年环保攻坚行动奖惩办法》,采用“问题主动上报+处置效果”模式进行计分奖励。对未主动上报问题被各级督查检查发现以及整改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由区纪工委开展责任倒查,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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