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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新区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30 发布者:管理员

焦高管文规〔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新区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12月29日

高新区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民〔2025〕3号)精神,持续推动乡镇(街道)敬老院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兜底保障、普惠养老服务、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功能作用,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敬老院在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资源优化配置为抓手,以服务质量提升为目标,逐步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运营高效、监管有力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区级统筹原则。优化现有敬老院布局,对于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敬老院关停并转;保留的敬老院入住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对于服务对象不足但确需保留的,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做好可行性论证。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实行区级统一管理。

(二)坚守公益兜底原则。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革须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增强机构自我发展能力,坚持公益属性,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政府兜底养老和公益性养老服务,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改革后的敬老院原有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公益性不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坚持转型发展原则。对需要关停并转的原有乡镇(街道)敬老院,优先转型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互助养老服务睦邻点、老年人活动中心或实行公办民营。

(四)厘清机构权责事项。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革后,区民政部门做好非独立法人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调配、会计核算、物资采购、服务运营、后勤管理等工作。所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机构安全生产、日常巡查、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保留阳庙镇、苏家作乡和文昌街道3家公办敬老院,由区民政部门直接管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社保、机构运转经费和特困对象取暖费等支出项目,纳入区财政预算资金。将宁郭镇敬老院进行关停并转,2026年1月底前,将宁郭镇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并转至阳庙镇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至阳庙镇敬老院,资产由属地乡镇清点造册。2026年3月底前,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和建设局、财政局牵头对阳庙镇、苏家作乡、文昌街道3家敬老院土地、房屋权属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算,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乡镇(街道)按移交程序向区民政中心予以调整划转。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关停并转。将宁郭镇敬老院的特困供养人员转至阳庙镇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宁郭镇敬老院关停并转后,转型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互助养老服务睦邻点、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

(二)推进转型升级。保留的阳庙镇、苏家作乡、文昌街道3家公办敬老院,由区民政部门直接管理。派驻院长及财务人员负责敬老院资金监管、消防和食品安全等重大事项及敬老院账目管理。稳妥推进区级民政部门直管的乡镇敬老院委托第三方专业养老企业、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运营。

(三)妥善安置并配齐人员。对公办敬老院原有工作人员全部接收。宁郭镇敬老院关停并转后,2名工作人员安置到阳庙镇敬老院。其他临聘人员由阳庙镇、苏家作乡、文昌街道3家敬老院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同时对该3家敬老院按照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与全自理供养人员不低于1∶10、与半自理供养人员1∶4、与全护理供养人员1∶1.5比例配齐工作人员。

(四)规范资产移交。3家保留的敬老院,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和建设局、财政局、民政中心牵头对土地、房屋权属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算,根据实际需要,相关乡镇(街道)按移交程序向区民政中心予以调整划转。原乡镇(街道)敬老院账户结余资金和建设维护项目债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移交,针对关停并转机构原有项目拨付资金未使用部分,建立资金调剂使用机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可按照原有使用方向调剂至保留的敬老院调剂使用。

(五)加大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社保、运转经费、取暖经费、后续改革所需资金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

(六)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敬老院运行管理、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等管理制度,由区民政部门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考核要求,从严规范入院评估、日常照护、安全值守、经费使用、人员管理等全流程,着力提升乡镇(街道)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机构规范高效运营。按照《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突出问题深化整治标准工作指引》,实现“钱花得明白、饭吃得满意、衣穿得舒适、房住得安全、人活得体面”五个标准,切实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完成辖区敬老院全面排查,细化改革思路;研究起草《高新区乡镇敬老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印发方案。

(二)改革过渡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保留的3家敬老院人、财、物原运转管理模式不变;核定增加区民政中心员额数;敬老院院长、财务人员招聘到位;敬老院工作人员调配、整合到位;关停并转的宁郭镇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并转至阳庙镇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至阳庙镇敬老院。

(三)改革实施阶段(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31日):对保留的敬老院土地、房屋等进行清查核算,原土地、房屋权属为国有划拨的完成权属划转;敬老院国有资产清查核算后调整划转;敬老院财务账目交接。敬老院工作人员划转后,新院长未聘任到位前,原乡镇(街道)敬老院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敬老院管理职责,确保敬老院负责人不断档。

六、职责分工

(一)调整区民政中心员额制人员数量,增加5名工作人员,其中,3名敬老院院长由党群工作部选聘;由区社会事务局调剂或招聘2名劳务派遣财务人员,专职管理敬老院财务账目。(牵头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事务局、德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二)完成宁郭镇敬老院关停并转工作,宁郭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转入阳庙镇敬老院或文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牵头部门:区民政中心、宁郭镇、阳庙镇,完成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三)妥善做好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安置。对有意愿继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临聘人员,统一调配安置,全部接收。(牵头部门:区民政中心、苏家作乡、阳庙镇、文昌街道、宁郭镇,完成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四)完成敬老院财务账目的移交工作。(牵头部门:区民政中心、阳庙镇、苏家作乡、宁郭镇、文昌街道,完成时限:2026年2月10日前)

(五)进行资产清查核算,完成敬老院国有资产调整划转。(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巡察审计事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

(六)对保留的敬老院土地、房屋等进行清查核算,原土地权属为国有划拨的完成权属划转。(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和建设局、财政局、民政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敬老院改革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区党群工作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和建设局、区社会事务局、相关乡镇(街道)、德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对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和运营的补贴政策。财政部门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社保、运转经费、取暖经费及后续改革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

(三)稳妥有序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充分论证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妥善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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